2017牧野英雄“蓝之蓝”杯青少年散打海选晋级大赛竞赛规程

     

一、组织机构  

     主办单位:新乡市卫滨区武术协会 

  承办单位:河南蓓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
二、时间、地点

    时间:2017年10月1日 —— 2日

    地点:新乡市体育场

三、参加单位

    卫滨区所辖及其它地区各武术馆、校、俱乐部、武术社团、武术散打爱好者。

四、竞赛项目

    1.男子青少年散打

    2.女子青少年散打

五、竞赛形式

    1.本次赛事活动本着全民健身、积极参与、展示交流、发展传承的原则,以建设健康卫滨、文明卫滨为目的,为新乡市精神文明创建增光添彩。

    2.卫滨区武术协会将对本次赛事活动情况进行督导。

六、参赛办法

     A组:6周岁(含)以下——8周岁

  B组:8---10周岁

     C组:10---12周岁

     D组:12——14周岁

七、竞赛办法

 1.采用《中国武术协会最新散打竞赛规则》

 2.按年龄段分组、按体重接近配对(正负一公斤)

 3.采取双败淘汰制,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,每局净打2分钟,局间休息1分钟。
八、录取名次及奖励

    1.设勇士奖30%,斗士奖40%,战士奖30%,颁发证书。

    2.设优秀裁判员:颁发证书。

    3.设团体“体育道德风尚奖”。

   4.牧野勇士有机会参加“2018牧野英雄贺年功夫盛典”

九、报名

 1.各参赛单位须用A4纸打印填写参赛报名表一式两份,一份自留备份,一份于2017年9月25日前报至新乡市卫滨区解放大道91号今彩大厦五楼,同时为便于编排,各单位务必报送电子版。

新乡市卫滨区武术协会,

电话:0373--2098899

邮箱:1357112297@qq.com

 2.凡因参赛单位或本人原因造成的姓名、身份信息、组别、等有误,在报名截止后不予更改。请各单位认真填写。

十、报到

    1、9月29日召开领队会议,裁判员学习。(地点另定)

  2、各参赛单位应于开赛前1小时报到,参赛运动员于赛前30分钟在检录处报到,上场前在检录处等候。3次检录未到,视为放弃参赛资格,按弃权处理。

十一、费用

      1.免交报名费参赛费

   2.保险费20元/人(组委会统一办理意外保险)

   3.交通食宿自理

十二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  1.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
  2.裁判员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及参赛单位共同选派。

十三、其它

     1.组委会提供统一护具(护齿、护裆自备)。

  2.凡参赛队必须办理队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必须签订参赛责任声明书。

  3.参赛运动员无故弃权,取消本人全部比赛成绩。

  4.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
十四、本规程解释权属新乡市卫滨区武术协会